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时间:2018-05-08
       人力资源处 是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与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劳动关系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并 组织实施学校人力资源规划。
       2.负责起草并实施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教职工招聘与配置、培训与进修、聘任与考核、薪酬与福利核算、合同签订等工作。
       4.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人事审批、调动、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考核与聘任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负责学校人力资源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8.负责外国专家的招聘与服务等外事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