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7〕26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根据《阳光学院“卧龙学者”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阳光人〔2017〕 37 号)文件精神,现启动 2017 年度“卧龙学者”推选工作。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请申请人将《“卧龙学者”候选人申请表》及相关学术科研材料交由各二级学院、各直属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于 10 月 15 日前将推送的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至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推选。
校学术委员会于 11 月 10 日前组织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决定拟聘人选,经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予以公示。
附件:“卧龙学者”候选人申请表.doc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7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