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院人〔2017〕13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推荐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评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并于4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材料包括《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以及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提交人事处,同时将以上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781065@qq.com。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