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通知
院人字〔2016〕17号
各系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经学院研究,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岗位6-8人,兼任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和培训的研究、服务和指导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院在职教职工,来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2.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
3.具有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曾具备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通知
请各系部根据通知精神,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报名。
(二)应聘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者,请于6月30日下午17时前到人事部报名。
(三)确定拟聘人选和培训
学院根据申请人情况提出拟聘人选,并对应聘教师进行培训。
特此通知
阳光学院人事部 阳光学院教务部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