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16-10-08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院人字〔2016〕22号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16〕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

    2.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样的。

    以上人员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2016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1)。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10月15日—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表,准时到场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

    四、测试地点

    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福州教学点(福州仓山区对湖路75号)。

    五、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测试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三份及多媒体课件。

    六、报名要求

    请各系部做好申请测试人员的名单汇总(附件2),填写的测试学科应当与申请任教学科相一致。并在10月11日前,把《测试表》一式四份(先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提交人事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78106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4.教案格式

    阳光学院人事部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