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院人字〔2016〕4号
各系部、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请于1月22日14::00前将《福建省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以及我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提交到人事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81065@qq.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阳光学院人事部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