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确认2016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公示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学院审查等环节,现就我院符合条件的张晓旭等11位人员(见附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83969187(人事部)。
阳光学院人事部
2016年6月1日
附件: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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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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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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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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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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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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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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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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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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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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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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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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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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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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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光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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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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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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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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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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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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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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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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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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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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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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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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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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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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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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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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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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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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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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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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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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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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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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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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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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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统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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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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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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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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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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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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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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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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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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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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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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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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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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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懿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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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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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艺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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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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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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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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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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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应用数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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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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