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职聘办字〔2015〕3号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规定,经研究决定,我院于10月开展初级职称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人事档案在福大人才服务中心,截止2015年9月30日符合初级职称确认条件但未做过确认的学制为全日制的教职工。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双面打印);
2.《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粘贴1寸的彩照);
3.《干部履历表》1份(粘贴2寸的彩照)。
《干部履历表》另发,其他两份表格可在人事部网页下载。
三、其他事项
1.已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因为岗位变动造成现岗位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硕士学位教学岗位满3-6个月),应申请转系列初级职称确认。提交的材料为上述“须提交的材料”中的1、2项。
2.拟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名单附后,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职聘办(联系电话:83969187)。
3.请各系部于10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院职聘办。
拟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名单如下:
党政办公室:何庆阳
电子信息工程系:陈丹灵、潘茜
管理系:黄晓
人文社会科学系:郑舒月、刘文雯
图书馆:周冰青
土木工程系:陈婕、林辉、裴玉磊
现代教育技术与信心中心:林敏军
学生工作部:林心研、罗悦、杨小燕、郑雪边
艺术系:邓胜伶
总务部:陈洋瀛
点击下载相关表格
阳光学院职聘办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