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字〔2014〕12号
各系部、各单位:
接福大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最新要求,今年秋季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需增加申请人的电子相片。
请各系部、各单位及时通知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院人字〔2014〕11号)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之外,还需上交申请人电子相片,要求与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相片一致,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电子相片与其他电子版材料统一于11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9781065@qq.com。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人事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