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9

    院人字〔2015〕3号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福大阳光人字〔2014〕1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职教师。

    二、提交材料

    1.《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社会实践考核与双师型教师认定表》或《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以上相关申请表以及佐证材料请于5月15日前统一提交人事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到邮箱:9781065@qq.com。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人事部网页下载。

     

     

    点击下载相关表格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人事部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