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基础教研部、学工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0〕6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福大通知要求,现将2010年秋季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且已经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教学人员和辅导员(已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且教学时间满1年)。
二、申请程序
1、请各系部按规定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全面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5日-14日。
3、申报流程:(见附件)
(1)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员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5、请自行联系并到指定医院体检(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见附件,请事先打印好体检表(双面打印)后贴上照片、填写好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联系电话,既往病史等,体检前请务必联系人事部加盖学院公章,之后再去指定医院体检)
三、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一份和《初审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1寸免冠彩照三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码)并加盖学校公章;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的学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见附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7.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或《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8、《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份。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以上第8项不作要求,但应提供本科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学籍档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10.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以上5、7、8项不作要求,但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11.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任教学科(专业)原则上与所学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需提供任教学科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思政辅导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按照其所学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给予认定。
上述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初审表》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进行排列,未按要求整理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第二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各系主任填写,“健康状况”、“课程情况”、“普通话水平”请各申请人如实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第4-10栏请各系主任填写(一式二份,一份需系主任签名,一份不签)。
3、申请表请单独装订,其它表格及附件材料不用装订(用回形针即可)。
五、受理时间
请各系、基础教研部、学工部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进行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请各申请者于11月11日前把相关材料提交到人事部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渠道申请教师资格。
2、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在其它省份、其它高校)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
3、遗失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补办。
4、附件及相关表格请到学院人事部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福州市第一医院: 体检中心(88301881)
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87982768)
人事部联系电话:83969187 e-mail:ygxyrsb@fzu.edu.cn
学院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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