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23-09-20

    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3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测试只接受参加过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的学员报名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测试形式

    采取线下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专家进行现场点评。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时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每份均须加盖本单位职能部门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1本为教材原件,另外3本可简单复印教材封面及试讲章节)各一式4份,以及配套的多媒体课件。(以上材料试讲当天带去现场)

    五、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中旬开始,各高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位置图见附5)

    七、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申请测试人员的名单汇总,于927日前提交《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四份(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至行政楼819人力资源处盖章,将《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在填写“测试学科”栏目时应当与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相一致)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862644008@qq.com。联系人:高静电话:0591-83969187

    八、重要提醒

    2022年秋季起,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已正式发布实施一年春秋两季测试的新规(简称“一年两测”),故请学员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至少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前半年通过测试考试。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4.教案(格式

            5.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位置图

     

     

     

    阳光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年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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