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一流应用型标杆大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导师组育人模式建设,进一步落实“种子教师计划”,现对种子教师遴选工作作出如下补充:
一、“种子教师”遴选标准
在《关于阳光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种子教师”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标准基础上,先行先试一级指标中增加导师组工作。申报教师由各导师组选送,大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遴选工作安排
(一)申报教师填写《阳光学院2023-2024年“种子教师”评分标准》(附件2)自评部分、《阳光学院2023-2024年“种子教师”申报表》(附件3),提供最具代表性佐证材料,打包提交至教学单位,文件包命名为“种子教师+姓名+所在专业”;
(二)每月28日前,教学单位整理《阳光学院2023-2024年“种子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将申报教师材料打包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ygrlzycpx@163.com
(三)所有材料须同时提交WORD版本与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本。
(四)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已提交报名材料的,可通过学院于每月28日前提交更新版本至邮箱:ygrlzycp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