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15〕10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台湾引进在我省高校全职任教的教师,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台湾地区居民,特别优秀和紧缺急需的,可放宽至6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应用技术性较强的紧缺急需专业,学位可放宽为硕士),或具有台湾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台湾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祖国大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3.与申报高校签订1年及以上聘任合同,且每年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申报当年仍在该校任教。
4.拥护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一式1份)
2.有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一般应包括:
(1)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引进前台湾地区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报高校提供的2017年在职证明原件和聘任合同复印件;
(5)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
(6)主要学术水平或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ywang@ygu.edu.cn
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综合楼人事处819
3.截止日期2017年10月9日
4.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83972832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