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18-03-12

    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校人〔2018〕1号
     

    各二级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

    2.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样的。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以下简称“测试表”,见附件1)。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8年3月21日—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表,准时到场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

    四、测试地点

    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福州教学点(福州仓山区对湖路75号)。

    五、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测试表》一式四份。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2)、教案(格式参考附件3)、教材各一式三份及多媒体课件。

    六、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申请测试人员的名单汇总,于3月14日把《测试表》一式四份(先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提交人事处盖章,将《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填写测试学科应当与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电子版发送至:978106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相关附件

          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3.教案格式

    4.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