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人〔2017〕15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7〕1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我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判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3.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加过有关评价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推荐要求
1.统筹考虑推荐专家所对应中、高职课程(公共基础课)与专业类(专业技能课)的分布,推荐同一专业大类的专家人数限1人。
2.同一位专家只需通过一个途径推荐,避免重复报送。
3.本次专家推荐工作不属于评奖、评优或专家资质认定范畴,不发放聘书,不发文公布专家名单。推荐的专家将统一纳入专家库,作为储备专家资源。
三、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表》和《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提交人事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78106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附件
1.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表
2.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