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函的通知
院人字〔2016〕2号
各系部、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函》(闽教办合作〔2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申请人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阅相关信息,认真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5日至1月15日(请拟申请的教师1月12日上午11: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的纸质材料以及我院的进修培训申请表到人事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至4月5日(请拟申请的教师3月30日上午11: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的纸质材料以及我院的进修培训申请表到人事部)。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函
阳光学院人事部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