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初级职称确认的通知(一)
院职聘办字〔2016〕2号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规定,经研究决定,我院于3月开展初级职称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人事档案在福大人才服务中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符合初级职称确认条件但未做过确认的学制为全日制的教职工。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双面打印)。
2.《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粘贴1寸的照片)。
3.《干部履历表》1份(粘贴2寸的彩照)。
《干部履历表》另发,其他两份表格可在人事部网页下载。
三、其他事项
1.已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因为岗位变动造成现岗位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硕士学位教学岗位满3-6个月),应申请转系列初级职称确认。提交的材料为上述“须提交的材料”中的1、2项。
2.拟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名单附后,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职聘办(联系电话:83969187)。
3.请各系部于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院职聘办。
拟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名单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系:陈骏勰、郜馨
财会金融系:吴笛嘉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部:谢舜清
通识教育中心:张璐
艺术系:谢龙钟、余燕雨
点击下载相关表格
阳光学院职聘办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