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陈训敬教授作为“福建省优秀教师”的公示
    时间:2010-07-07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闽人发【2010】92号)精神,我院推荐陈训敬教授作为“福建省优秀教师”候选人,现予以公示。陈训敬教授简要事迹如下:

    陈训敬同志曾先后担任福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属正厅级),退休后于2001年受聘担任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任主任。该同志从不计职位和报酬,潜心于民办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不断地对法律专业进行改革、探索和创新,使之更适应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从近十年法律系建设情况看,陈训敬主任不仅重视法学专业建设,而且也十分重视德育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虽然他没有兼任系党组织任何职务,但他认为:政治方向任何时候都是起统帅作用的,是人的头脑指挥人的行动的。搞好德育、做好教师师德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这是搞好法学专业建设的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的必要条件。正是由于政治方向明,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建特色法学专业建设上,做出显著成绩,成为学院一个特色,也得到全国独立学院法学研究年会各校代表们的肯定和赞扬。

    公示时间:2010年7月7日至7月14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院长办公室、院人事部或直接向院领导反馈。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