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阳光人〔2021〕58号)有关文件,为做好2021年直聘(含破格、同级转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破格直聘任职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所在单位推荐,不受申报指标、任职时间等限制,可申请直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主持国家基金项目立项并研究进展顺利;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二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排名经学校认定);
3.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
4.指导学生获得A1类赛事国家级一等奖以上;
5.以阳光学院名义转让专利或科研成果,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
6.取得《阳光学院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量计分试行办法》中任意标志性成果或单项成果达300分及以上;或取得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二、同等级转评聘任条件
具备工程类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及其他高校教师调入我校任教。同等级转评聘任须符合拟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并提供至少1项在我校工作岗位上取得的专业工作成果与业绩。
三、材料提交
1.阳光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附件1)及对应的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2.阳光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简明表(一式五份)。
以上材料请于12月29日下午5:00前提交到人资处庆阳处,电子档请发279538035@qq.com邮箱。
附件:1.阳光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
2.阳光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简明表
阳光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