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阳光人〔2021〕58号)等有关文件,学校定于12月开展初级职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人事档案在我校指定人事代理机构(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初级职称确认条件但未做过认定的教职工。初级职称确认条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阳光人〔2021〕58号)的要求执行。
二、须提交的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电子档(附毕业证书扫描件,教学、思政岗位还须附上学位证书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1.已确认初级职称人员因为岗位变动造成现岗位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在现岗位工作3-6个月,可自愿申请转系列初级职称确认。提交的材料为上述“须提交的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至邮箱:862644008@qq.com。
附件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填表说明
阳光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