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政策
    人事政策
    工伤办理流程
    时间:2024-03-05

    一、工伤报备

    1、工伤事发当日24小时内由当事人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备,所属部门负责人于事发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报备(83969187)。

    2、工伤报销窗口严格申明:工伤就医不能使用医保卡,只能现金结算,否则后期不能报销。

     

    二、工伤认定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经院方盖章的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事故报告原件一份(当事人手写签名,模板见附件);

    5、近两个月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特别要体现事发那一天;教学人员则提供课表及补充说明等)。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于事发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提交。

     

    三、工伤报销(前提:医疗费用全部结束)

    1、身份证原件;

    2、医疗费用正本发票(现金结算,不能使用医保卡,否则不能报销)

    3、经院方盖章的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注意:发票金额对应的汇总清单)

    4、经院方盖章的住院医嘱单原件及复印件(发生住院治疗的);

    5、经院方盖章的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发生住院治疗的);

    6、最新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经院方盖章的疾病证明书原件;

    8、1寸彩照一张。

     

    点击下载:事故报告模版

     

        

    人力资源处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