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新长征突击手”的通知
院人〔2017〕8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员”的通知》(榕教团〔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16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新长征突击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境界和科学文化素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不断取得优异成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是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和表率。
二、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3月23日前,将《2016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新长征突击”推荐表》(见附件)提交人事处。
附件:2016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新长征突击手”推荐表(点击下载)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