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院人〔2017〕9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其他事项
为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对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省教育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同时参评“杰青计划(平台专项)”的,请在汇总表中注明。
(二)《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每人6份);
(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4,每人6份)。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前提交人事处,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978106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相关附件
1.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2.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