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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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院人〔2017〕9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其他事项

    为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对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省教育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同时参评“杰青计划(平台专项)”的,请在汇总表中注明。

    (二)《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每人6份);

    (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4,每人6份)。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前提交人事处,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9781065@qq.com。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相关附件

          1.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2.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阳光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