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测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点评,以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每份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4份,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年3月中旬开始,各高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位置图见附5)。
七、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申请测试人员的名单汇总,于2月28日前提交《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四份(先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至行政综合楼818室人力资源处盖章,将《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测试学科应当与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62644008@qq.com。联系人:高静;电话:0591-83969187。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4.教案(格式)
5.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位置图